屋面瓦工程技術規范哪位了解(屋面防水設計規范2015)
本文目錄,1、,屋面瓦工程技術規范哪位了解,2、,屋面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規范是什么,3、,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是幾年,4、,屋面2級防水的卷材應當是多少度的,5、,在瓦屋面中,防水層和防水墊層各是什么,6、,屋面閉水試驗驗收規范,1.卷材防水面基層與突出屋面結構(女兒墻、立墻、天窗壁、變形縫、煙囪等)的交接處,以及基層的轉角處(水落口、檐口、天溝、檐溝、屋脊等),均應做圓弧,內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圍應做成略低的凹坑, 2.剛性防水層與山墻、女兒墻以及突出屋面結構的交接處應留縫隙,并應做柔性密封處理, 3.細石混凝土防水層的厚度不應小于40mm
屋面瓦工程技術規范哪位了解
1.卷材防水面基層與突出屋面結構(女兒墻、立墻、天窗壁、變形縫、煙囪等)的交接處,以及基層的轉角處(水落口、檐口、天溝、檐溝、屋脊等),均應做圓弧。內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圍應做成略低的凹坑。 2.剛性防水層與山墻、女兒墻以及突出屋面結構的交接處應留縫隙,并應做柔性密封處理。 3.細石混凝土防水層的厚度不應小于40mm,并應配置直徑為4-6mm、間距為100-200mm的雙向鋼筋網片;鋼筋網片在分格縫處應斷開,其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0mm。
屋面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規范是什么
最新的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一、強制性條文1、基本規定:3.0.6 防水、保溫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產品質量應由經過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資質認可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其計量認證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2、基本規定:3.0.12 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應進行觀感質量檢查和雨后觀察或淋水、蓄水試驗,不得有滲漏和積水現象。3、保溫與隔熱工程:5.1.7 保溫材料的導熱系數、表觀密度或干密度、抗壓強度或壓縮強度、燃燒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4、瓦面及板面工程:7.2.7 瓦片必須鋪置牢固。在大風及地震設防地區或屋面坡度大于100%時,應按設計要求采取固定加強措施。二、基本規定1、屋面防水等級和設防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50345的相關規定。2、施工單位應取得建筑防水和保溫工程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防水專業隊伍由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資質證書。新型防水材料和相應的施工技術,強調需經屋面工程實踐檢驗,符合有關安全及功能要求的才能推廣應用。3、施工程序:圖紙會審—施工方案及審查—專業隊伍—三檢制度— 淋、蓄水試驗;4、施工注意事項(1)防水、保溫材料進場檢驗項目及材料標準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和附錄B的規定。(2)材料進場檢驗報告的全部項目指標均達到技術標準規定應為合格,不合格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3)伸出屋面的管道、設備或預埋件等應在保溫層和防水層施工前完成;(4)保溫層和防水層完工后,不得鑿孔、打洞或重物沖擊等有損屋面的作業。5、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和分項工程劃分
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是幾年
關于屋面防水工程最低保修期的長短,依據《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承包單位向房地產商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于《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币虼朔康禺a商對購房人負有保修責任,但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的。該條里說的《規定》,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注明的《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而該《規定》第六條講明:“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p>
屋面2級防水的卷材應當是多少度的
1、SBS防水卷材正確的選型不是多少度,而是Ⅰ型或Ⅱ型,Ⅰ型對應低溫柔性為-20℃,Ⅱ型對應低溫柔性為-25℃。2、地下工程要求選用Ⅱ型。依據:GB 50108-2008 《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3、屋面防水工程Ⅰ型Ⅱ型都可用。依據:GB 50345-2012《屋面工程技術規范》
在瓦屋面中,防水層和防水墊層各是什么
最大的區別是厚度。你可以把4.5.5條和4.8.6條結合對比下,就明白了。
屋面閉水試驗驗收規范
屋面閉水試驗是指在屋面施工完成后,進行的一種檢驗方法,以驗證屋面的防水性能。以下為一般的屋面閉水試驗驗收規范:
1. 試驗前準備:
- 確保屋面施工完畢,并已經進行了正常的防水施工工藝。
- 確保屋面表面干凈,沒有明顯雜物和堵塞物。
2. 試驗裝置:
- 使用閉水試驗設備,如水泵、水管、水表等。
- 所有試驗裝置要經過檢驗和校準,確保其準確度和穩定性。
3. 試驗程序:
- 將試驗水泵與試驗管路連接并打開,使水通過排泄管道排出。
- 逐漸提高試驗水壓,在不低于設計壓力的情況下,保持穩定水壓持續一段時間。
4. 試驗要求:
- 在試驗過程中,屋面應無滲漏現象,試驗水位應始終保持穩定。
- 試驗時間一般為24小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
5. 試驗驗收:
- 試驗結束后,檢查屋面各部位是否有滲漏現象。
- 如果發現滲漏,應及時返工修補,并重新進行試驗。
- 如果屋面未出現滲漏,驗收合格。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規范僅為一般參考,具體的驗收規范可能會因地區、項目等因素有所不同。在進行屋面閉水試驗時,應根據相關的行業標準和規范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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